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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高管可以随时转让持有股份吗?)

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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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您好,我是一家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我们公司在2019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成立以来,我就一直在公司工作,领导对我很重视,并鉴于我在公司兢兢业业的工作,为公司发展贡献自己,在2015年年会上,经过共同商议,决定赠与我公司6%的股份,让我继续一心一意为公司发展谋利益。但是在公司上市后的半年,经营发展策略理念与我和另一发起人不相同,产生了分歧。于是我和另一发起人决定转让公司的股份,请问我们可以随时转让我们持有的公司股份吗?

正义律师说法

您好,不可以随时转让您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该公司成立之气日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所以,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是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您和发起人在公司的运作发展中有着很大的作用,股份转让在法律作了特殊的限制。由于公司在2019年8月8日才上市,根据法律规定,您和发起人自8月8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高管可以随时转让持有股份吗?

金正义律师,湖南常德人,北京中银(昆明)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云南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及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专职资深律师,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昆明市常德商会副会长兼常年法律顾问,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5年,办理全国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1000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律理论素养。

专业领域:公司治理 破产清算 刑事合规 重大刑案辩护


金正义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律系,08年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专业进修学习,06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司法部A级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云南省律师协会考核批准,授予实习律师导师资格。

金正义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件有:

1、云南蒙自非法传销案

2、云铜集团挪用银行资金炒股案(涉案资金达11亿之多)

3、昆明皇家城堡涉黑案

4、聂某告深圳腾讯公司未成年人网络公益损害赔偿案

5、云南西双版纳州政府行政强拆违法案

6、昭通巧家县胡某等人涉恶案;

7、其它各类民商事经济合同、婚姻房产案件等。


金正义律师现担任多家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其经营管理活动排忧解难。先后担任和服务过的法律顾问单位有: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滇池旅游度假区分局、云南省中衡公证处、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深圳中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思建设云南分公司、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高坡社区、昆明市湖南常德商会、昆明北京路锦江酒店、昆明如家酒店、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昆明野鸭湖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世华建筑公司、云南沐春服饰连锁公司等。

(金正义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执业15年资深专业主任律师,办理过全国各类案件1000余件。正义律师一依法辩曲直,正义论是⾮。欢迎私信咨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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