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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北方-股票(这家投资咨询公司又被罚两大违规遭责令整改 今年已领4张罚单)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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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起,监管就对投资咨询公司开启了严监管态势。

此前拒不配合监管现场调查的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中资北方”)西安分公司,日前因内控不完善收到了陕西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据不完全统计,这已经是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今年内收到的第四个处罚决定。

今年来,今年来,监管机构已经对多个投资咨询机构出具逾十张罚单,误导性宣传、承诺收益等是经常踩踏的“雷区”。6月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以加强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自律管理,推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规范发展,84家投资咨询机构从此有了执业规范。

因两大违规问题被责令改正

陕西证监局查明,该投资咨询公司西安分公司在开展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两大违规问题:一是未完整留存客户营销档案;二是该分公司去年4月份新增的营业场所,在今年4月份终止时未依法履行报备程序。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针对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陕西证监局要求该分公司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按照内部制度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做到合规经营,并于本月2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中资北方西安分公司因内控不完善收到处罚函丝毫不让市场意外,早在6月17日,陕西证监局就发布公告,此前在前往中资北方公司调查涉及该公司的多起举报事项时,其以全员在北京公司总部内部培训为由,拒不配合现场取证和调查,严重阻碍证监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此,陕西证监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在6月28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不只是分公司存在执业违规行为,公司总部今年也收到过监管处罚函。今年1月份,中资北方因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时未告知投资顾问姓名、推荐理由和风险提示,被北京证监局出局警示函,要求该公司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公司合规水平。

7月18日,证监会公布了被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且处于整改期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2019年6月),共计28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上榜。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名列其中。

去年起监管就对投资咨询行业开启严监管态势

近年来投资咨询机构取得较快发展,但是合规、风控出现漏洞则时有出现,甚至有投资咨询机构在2年内拿下7张监管罚单。去年开始,业界普遍感觉到监管对投资咨询机构开启了严监管态势。

据证监会发布信息,2018年共对58家咨询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35家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

今年来,除了陕西证监局外,北京证监局、广东证监局、上海证监局等对投资咨询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并就违规行为出具罚单。

7月24日,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被北京证监局暂停新增客户1年,原因在于该公司业务人员向客户承诺收益,并通过微信向客户发送了“这个票100%成功”“一个月至少20%收益”“只要你按照老师指令操作,一只股就能把费用赚回来”“大概做一个半月收益50%”等信息;此外,该公司还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部分业务人员通过微信向客户发送了“我们的价格是经过证监会统一批准的,你不要犹豫”“老师推荐的每一只股票都在证监会有备案,随时可查”等信息。

同样在7月,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收到了重庆证监局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的监管措施,其违规之处包括个别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个别业务员引导客户以他人身份开通服务,公司合规管理机制不健全;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的情形;客户营销和服务记录留痕不完整。

今年5月份,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处以25万罚款,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从2017年以来,至少有6地监管机构对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做出7次处罚决定,问题涉及虚假宣传、内控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5月份,因存在对客户身份识别不足、投资建议依据不充分等四项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对上海新汇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该公司在5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向监管提交书面报告。

3、4月份,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中富金石资讯有限公司被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处罚决定。

1月3日,广东证监局对广东科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与新汇通公司多有重合,比如投资建议未说明研报发布人及发布日期,对部分推广、服务环节留痕不完整,误导性宣传等。

梳理发现,误导性宣传、承诺收益等是投资咨询公司经常踩踏的“红线”。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执业规范已于两月前颁布

6月3日,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简称《执业规范》),目的是加强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自律管理,推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规范发展,证券业84家投资咨询机构从此有了执业规范。

记者了解到,在投资咨询机构中,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占了公司85%的收入,是其主营业务。“执业要求”章节中,对咨询机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提出具体规范要求,并要求在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梳理过往投资咨询机构被罚案例,发现不具备投资顾问资格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是投资咨询机构被罚的主要原因。

在《执业规范》中,监管对从业人员应获取的资格证书情况进行明确规定,比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取得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营销、客服等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但不涉及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业务人员应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营销、客服等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人员应取得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

对于投资咨询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执业规范规定七大禁区,严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推广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时,存在欺诈客户、向客户承诺确定收益或收益范围、向客户承诺承担投资损失、夸大业绩宣传等。

另外,《执业规范》要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保证合规部门和人员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并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合规部门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等文件,保留时间不得低于5年。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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